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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成立公司申請經營管理在留資格一「成立公司後,申請經營管理在留資格之前的註意事項 1、資本金500萬日元或以上,且要證明這筆資金的來源和匯款方式 2、 確保在日本有協助者,幫忙辦理公司登記手續和申請在留資格的相關手續 3、公司的房地產合同需要由在留資格申請者本人名義或者公司名義來簽署 4、 原則上一家公司只給一個人發放經營管理在留資格 二、申請經營管理在留資格的條件 1、確保在日本有場所用來作為公司地址維持公司經營 2、公司要達到除經營管理者以外雇傭2名以上日本居住者(日本人、永住者、定住者、日本人配偶、永住者配偶等具有身份型在留資格的外國人)正式員工的規模 判斷申請條件是否符合規定的要點如下 三、在日本有可以從事經營的辦公室 1、判斷公司是否可持續,在日本的辦公室非常重要 2、 公司的規模符合以下任意條件之一 3、除經營管理者以外可雇傭2名以上日本居住者正式員工的規模。 4、資本金或出資金額在500萬日元以上 5、申請人本人從事公司的經營或管理活動 三、公司業務要具有穩定性和持久性 1、雖然隨著該在留資格政策的調整,投資額已不作為審查的標準,但是為了證明申請人能夠更好地從事公司的經營或管理,資本金的數額仍非常重要。 2、對新設立的公司來說,具體的業務內容和資本金的來源尤為重要。資本金來自申請人自己的賬戶時,需要本人存折的資金積累記錄,來自父母的匯款需要相應的匯款記錄,通過借款方式得到的資本金需要有借款合同。 3、延長經營管理在留資格時,如果公司前一年出現資不抵債或者連續兩年沒有凈利潤的情況,在留資格資格的下一年更新就會變得困難。 |